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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红牛取得50年《协议书》原件 打破耗时6年之久的之争

2022-02-28 16:16:32    来源:中华工商时报

日,中国红牛在其官网发布《关于中国红牛50年《协议书》原件的声明》打破了耗时已长达6年之久的“中国红牛”之争的暂时静,再度迎来重大进展。声明称,中国红牛已经取得50年《协议书》原件,并提交给相关司法机关。

中国红牛在声明中称,中国红牛曾在2020年12月31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(2020)最高法民终394号判决书。在该判决中,因“红牛公司未能提供协议书(即50年《协议书》)原件”而认定该协议“真实存疑”,驳回了红牛维他命上诉。现红牛维他命已正式向最高法院提交此协议书原件,作为此案再审的重要依据。

中国红牛认为,该协议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泰企业开启合作的前提和关键法律文件,也为“红牛”品牌在中国市场创建和发展奠定坚实基础。

华彬集团方面称,此次递交的50年《协议书》签署于1995年11月10日,由华彬集团董事长严彬代表中国红牛与中国食品工业总公司、深圳中浩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、泰国天丝共同签署。按照商定合作原则,明确约定红牛维他命经营期限是50年,在50年内只有红牛维他命有权在中国境内生产、销售红牛饮料,泰国天丝不得自行或许可他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红牛饮料的生产、销售。同时,华彬集团方面称,红牛维他命设立时,受限于当时的政策要求,营业期限在办理工商登记时暂只能记载为20年。

泰国天丝创始人许书标和严彬达成合作意向后,决定全权由严彬将红牛饮料引入中国。但没有产品许可许可,没有商标,中国红牛的诞生本质上就相当于“重生”。严彬通过一年的考察后,建议引入两家国企中泰合资,由中食工业总公司申请生产许可批文并监制,由深圳中浩集团负责商标注册。1996年1月,深圳中浩经过大半年谈判,终于获得斗牛图案的部分商标,中国红牛才得以真正创立。

中国红牛在声明中称,2020年12月31日中国红牛收到最高人民法院(2020)最高法民终394号判决书。在该判决中,因“红牛公司未能提供协议书(即50年《协议书》)原件”而认定该协议“真实存疑”,驳回了该公司的上诉。现中国红牛已经提交此协议书原件,作为此案再审审理的重要依据。业内人士认为,这一变化,或将影响此事件的后续发展方向。(姜虹)

关键词: 中国红牛 红牛维他命 营业期限 工商登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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